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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屋檐xia躲雨的女孩(2/2)

听了这话,我想也没想就说要送她上学,她开始还有犹豫,最后还是在我的持下接受了。

就这样,为了让她第一天上学光鲜亮丽的现在老师和同学面前,不被雨脏了鞋,我背着她,她打着伞,我们两个人就这样走上了去学校的路。

林佩珊明澈的笑:“一定是后来你们接多了彼此互相喜,经历了一段浪漫的恋情”

她知我总有一天会来找她,所以托邻居带给我一张明信片”

说到这儿,詹洪基的圈红了,颤着手从怀里摸一只晶盒,打开后从里面拿一张保存完好的明信片。

“可是没想到就因为我这个草率的举动,给她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我们这才知,原来她是个混血儿。其实我早该猜到的,普通的神州人怎么可能有那么白的肤。可是那时的我还是太傻太笨了。

怎么形容呢那一刹那她带给我的震撼,一直到现在都惊心动魄。”

我想找她歉,希望她能原谅我,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可她总是躲着我,上下学也总是早早的来晚晚的走,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听了这话,我忽然对她有说不的亲近,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也是外乡人。

经过一间杂货店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正抱着书包在屋檐下避雨。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的样我永远也忘不了。她长得小玲珑,和我一样也穿着龙都中学的校服,一乌黑的发在脑后梳成两个小辫,额前则是长长的刘海,她的肤异常的白,白的好像雪,可最引我注意的是,她竟然着一副墨镜,那副墨镜宽宽大大的遮住她半张脸,一看就是大人们常的那,一儿都不适合她小巧的脸型。

从那儿以后,她再也没有在那家杂货店门前等过我,我们再也没有一起上学。后来我听说她班里的同学知她是混血儿,全都嘲笑她是假洋鬼,连老师都奚落她。我这才明白自己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说实话,那时的我很内向,也常常自惭形秽,见了女孩会脸红,更不敢和女孩说话。可是在看到那个女孩的一刹那,我也不知怎么了,竟然主动过去问候她。

“你看到什么了”

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想给她个恶作剧,那天我也不知自己怎么忽然冒想法,当时她和同班的几个同学一起走,周围还有好多学生,我从背后一下就拿掉了她的墨镜。一刹那,她惊呆了,不知该怎么办,我和周围的同学也都惊呆了。

“后来呢”趁詹洪基停顿一下的时候,林佩珊了句嘴,很显然她已经被这个故事引住了。

我的心里好像被掏空了似的,我千方百计打听到她家的住址,可是等我鼓足勇气去了之后,没想到她和她的家人已经搬走了,去了什么地方,谁也不知

“原来她有一双湖一样幽蓝的眸窝,的鼻梁,她的睛是那么丽,得让我那一刻都忘了自己的存在,我怎么也没想到她有一双那么迷人的睛,为什么还要用墨镜掩盖起来呢”

林佩珊蹙眉:“什么事”

“从此我们就认识了喽。我们每天都约好了在那个杂货店的门前一起上学,我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待,帮助她,保护她,护她,她受欺负的时候,我去帮她解围,哪怕我被打得破血也毫不在乎,总之,认识她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就有了一要保护她不受伤害的责任。我还带她去我朋友家玩,我们一起玩牌,一起吃路边小吃,一起去海边踩沙,总之那一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可奇怪的是,我问她为什么要墨镜时,她总是犹犹豫豫的不想说,我不想她为难也就没有再问。”

十年前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里“我现在清楚地记得,那天早上下起了大雨,我打着伞穿着雨鞋照常去上学。

女孩开始也很害羞,不过看我是好意也就宽心了。她告诉我她是龙都中学的初一新生,今天第一天去学校上学,因为害怕迟到所以门的时候太急忘了带伞,没办法只好在这里避雨。

那一次,我第一次知了她叫秀秀,父母都是外地人,以陪读的份来到龙都中学上学。

“尽后来我们很熟了,她也始终着墨镜,从来都不肯摘下来。我常常问她为什么要那个,她总是糊其辞,好像有很难以启齿的苦衷。

詹洪基淡然一笑,摇了摇:“呵呵,那都是漫画书上的东西。那时候我也不知自己对她的情是不是喜,总之看到她或者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很快乐。看得来,她也是一样的。如果我们继续相下去的话,我不知会怎么样,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把一切都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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