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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自应宝时至
新贻,皆不免枉法。而枉法的动机,似有可原之
。此中是非,无法
论。但我有一
发现,自信不虚,即
新贻的被刺,实以此案为导火线。
两奏参看,实情昭然若揭,当时确有丁惠衡在场,纵未指使,巡夜的薛荫榜为了趋奉“抚台大少爷”才下毒手,是可想而知的。丁日昌初无袒护之意,无奈祖母心疼孙
,纵容潜逃,亦是可想而知的。《清史》稿说丁日昌孝友过人,抚吴之日,迎养九十岁老母黄氏于署中,慕如儿时,又亲为其兄煎药,所以对丁惠衡,丁日昌遭遇了极大的难题,行法则伤亲友,孝母则不免徇私,更是可想而知的。
可是曾九帅——曾国荃之独成大功,则曾国藩很明白,是他一手所
致。以他求缺的本心来说,是过分了一些,所以内心特
不安。金陵未下,便已决定了裁抑湘军的基本宗旨。他说过“办大事以觅替手”为第一,因而扶植李鸿章与淮军来代替他与湘军。金陵一下,立即着手裁撤湘军。同时对曾国荃的前程,持一
消极的态度,绝不鼓励他往上爬。
照我的看法,李鸿章最初心目中有三个人,丁宝
到案,而通案人证又未便久稽,当饬江宁布政使梅启照等,提集众证,会同严审,均并是夜丁惠衡实未同往,再三究诘,矢
不移,分别议拟,详解勘讯。臣查薛荫榜带勇巡夜,适遇勇丁在
馆滋事,各予
责,本系分内之事。勇丁徐有得于被责四日后殒命,当时
受伤,他
并无伤痕,质之同被
责之刘步标、刘崇豹,及船工尚
发,医生陶鹤鸣,供俱相同,其为
责
伤毫无疑义,自可毋庸检验,以免尸遭蒸刷之惨。惟薛荫榜以惩治游勇之法,任意重责未能详慎,实属咎有应得。至丁惠衡是否同往一节,查抚臣丁日昌平素治家过严,嫉恶殊甚,因有丁惠衡跟丁范贵在内,不肯
糊了结,是以奏请审办。现经臣提集九年七月,日昌奏言:臣公
时,嘱臣
丁惠衡约束亲丁,乃敢任听闲游滋事,迨臣访闻有丁惠衡跟丁范贵在内,疑伊亦在场,当时忿怒所
,
以家法
死。丁惠衡畏死潜逃,至今半年之久,犹复惧责不归,致臣九旬老母寝
难安。请旨将盐运使衔知府丁惠衡即行斥革,将臣
严加议
,以为辜恩溺职者戒。
应讯人证,当堂驳诘,反复参观,不特丁炳等
称并无丁惠衡在内,即被责之刘步标、刘崇豹等,亦未能于丁炳、丁继祖、周兴、范贵之外,再指一人,是丁惠衡并未在场,已属可信。
先总括一句:
新贻之被刺,意味着湘军之夺回两江。换句话说,
新贻是湘军与淮军全面明争暗斗下的牺牲者。曾国藩本来是“诸葛一生惟谨慎”的人
,不但熟读史书,时时有功
震主的警惕,而且亦
明盈虚消长之理,所以别署“求阙斋”凡事忌满,
谦抑。在他当穷翰林时,
梦亦不曾想到过,居然有一天会封侯拜相,节制五省,征兵筹饷,任官施政,朝廷明白诏示,不为遥制。这样的权柄,是清朝开国以来,除了康熙末年的抚远大将军皇十四
恂郡王胤祯以外,谁也不曾得过的。当然,吴三挂、年羹尧也曾有过,但由僭越而来,非朝廷授权。而吴三挂、年羹尧的下场,对曾国藩则是两面再也清楚不过的镜
。
相形之下,李鸿章却真是飞黄腾达了。但他所苦者“班底”中缺乏全面的人才,
下只有一个刘秉坤是翰林,在资格上可望成为督抚。此外就是一个丁日昌,才
有余,资格又不足。因此,李鸿章必须在平辈中去找助手,条件有三:第一,至少两榜
;第二,
方面之才;第三,能听他的话。李鸿章是
光二十七年丁未的翰林,他这一科得人甚盛。而清朝的士大夫又最重师门与年谊,是故李鸿章要找助手,当然是从他的同年中去
。
此奏反复
调的是,丁惠衡并未在场,已令人兴起“此地无银三百两”之
。再看丁日昌的奏折,更知别有缘由。
新贻被刺,在此案定谳之后一个多月。清朝有所谓“四大疑案”
新贻被刺即为其中之一。不久,上海演
一
新剧,即名“张汶祥刺
”说
新贻渔
负友,张汶祥为友复仇。又有一说,
新贻与新疆的回
有关,实皆谰言。殉公而又蒙谤,不平孰甚!因此我在写《慈禧全传》,曾细述真相。如今更可作一补充,为读者一谈
新贻被刺的近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