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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即位,厉
为治。左拾遗内供奉张九龄上疏言:“县令、刺史,陛下所与 共理,尤亲于民者也。今京官
外,乃反以为斥逐,非少重其选不可。”又曰: “古者或遥闻辟召,或一见任之,是以士脩名行,而
品不杂。今吏
始造簿书, 以备遗忘,而反求
于案牍,不急人才,何异遗剑中
,而刻舟以记。”于是下诏 择京官有善政者补刺史,岁十月,
察使校殿最,自第一至第五,校考使及
长 官总
之,以为升降。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已而悉集新除县令宣政殿,亲临 问以治人之策,而擢其
第者。又诏员外郎、御史诸供奉官,皆
名敕授,而兵、 吏
各以员外郎一人判南曹,由是铨司之任轻矣。其后
侍郎宇文
又建议置十 铨,乃以礼
尚书苏颋等分主之。太
左庶
吴兢谏曰:“《易》称‘君
思不
其位’,言不侵官也。今以颋等分掌吏
选,而天
亲临决之,尚书、侍郎皆不闻 参,议者以为万乘之君,下行选事。”帝悟,遂复以三铨还有司。
贞观二年,侍郎刘林甫言:“隋制以十一月为选始,至
乃毕。今选者众,请 四时注拟。”十九年,
周以四时选为劳,乃复以十一月选,至三月毕。
初,武德中,天下兵革新定,士不求禄,官不充员。有司移符州县,课人赴调, 远方或赐衣续
,犹辞不行。至则授用,无所黜退。不数年,求者浸多,亦颇加简 汰。
初,铨法简而任重。
宗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始设长名榜,引铨注法, 复定州县升降为八等,其三京、五府、都护、都督府,悉有差次,量官资授之。其 后李敬玄为少常伯,委事于员外郎张仁祎,仁祎又造姓历,改状样、铨历等程式, 而铨总之法密矣。然是时仕者众,庸愚咸集,有伪主符告而矫为官者,有接承它名 而参调者,有远人无亲而置保者。试之日,冒名代
,或旁坐假手,或借人外助, 多非其实。虽繁设等级、递差选限、增谴犯之科、开纠告之令以遏之,然犹不能禁。 大率十人竞一官,余多委积不可遣,有司患之,谋为黜落之计,以僻书隐学为判目, 无复求人之意。而吏求货贿,
升降。至武后时,天官侍郎魏玄同
嫉之,因请 复古辟署之法,不报。
初,试选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武后以为非委任之方,罢之。而其务收人心, 士无贤不肖,多所
奖。长安二年,举人授拾遗、补阙、御史、著作佐郎、大理评 事、卫佐凡百余人。明年,引见风俗使,举人悉授试官,
者至凤阁舍人、给事中, 次员外郎、御史、补阙、拾遗、校书郎。试官之起,自此始。时李峤为尚书,又置 员外郎二千余员,悉用势家亲戚,给俸禄,使厘务,至与正官争事相殴者。又有检 校、敕摄、判知之官。神龙二年,峤复为中书令,始悔之,乃停员外官厘务。
中宗时,韦后及太平、安乐公主等用事,于侧门降墨敕斜封授官,号“斜封官”, 凡数千员。内外盈溢,无听事以居,当时谓之“三无坐
”,言宰相、御史及员外 郎也。又以郑愔为侍郎,大纳货赂,选人留者甚众,至逆用三年员阙,而纲纪大溃。 韦氏败,始以宋璟为吏
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姚元之为兵
尚书,陆象先、 卢怀慎为侍郎,悉奏罢斜封官,量阙留人,虽资
考
,非才实者不取。初,尚书 铨掌七品以上选,侍郎铨掌八品以下选。至是,通其品而掌焉。未几,璟、元之等 罢,殿中侍御史崔涖、太
中允薛昭希太平公主意,上言:“罢斜封官,人失其所, 而怨积于下,必有非常之变。”乃下诏尽复斜封别敕官。
太宗尝谓摄吏
尚书杜如晦曰:“今专以言辞刀笔取人,而不悉其行,至后败 职,虽刑戮之,而民已敝矣。”乃
放古,令诸州辟召。会功臣行世封,乃止。它 日复顾侍臣曰:“致治之术,在于得贤。今公等不知人,朕又不能遍识,日月其逝, 而人远矣。吾将使人自举,可乎?”而魏徵以为长浇竞,又止。
初,诸司官兼知政事者,至日午后乃还本司视事。兵
、吏
尚书侍郎知政事 者,亦还本司分阙注
品
纳课,十岁而试,凡一岁为一选。自一选至十二选,视官品
下以定其数, 因其功过而增损之。
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
兼吏
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 乃得铨授,限年蹑级,不得逾越。于是久淹不收者皆便之,谓之“圣书”及光
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乃下诏曰:“凡人年三十而
,四十 乃得从事,更造格以分寸为差,若循新格,则六十未离一尉。自今选人才业优异有
行及远郡下寮名迹稍著者,吏
随材甄擢之。”